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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树岭解除篝火禁令,二级和三级露天用火禁令仍有效

2026年9月3日 · Maple Ridge · City of Maple Ridge

枫树岭根据沿海消防中心更新的野火风险评估,允许符合规定地点的一级篝火恢复使用。

YoLink AI 资料配图

枫树岭消防救援服务部门宣布,自2026年9月3日星期四中午起,解除全市一级篝火禁令。该决定基于沿海消防中心更新的野火风险评估,评估考虑了区域内气温下降及湿度改善的情况。

不过,枫树岭所在的沿海消防中心大部分地区仍禁止二级和三级露天用火,直至禁令撤销。这包括后院焚烧、较大的露天火,以及烟花、爆竹、二元爆炸靶、任何尺寸的焚烧桶和焚烧笼,以及受控空气焚化炉。

市府表示,枫树岭的防火限制与沿海消防中心保持一致,以降低野火风险并保护社区。一级篝火现只可在市府《户外焚烧管理附例》允许户外焚烧的地点进行。

篝火必须置于火坑或固定围挡内,高度和宽度均不得超过0.5米;须距离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线及林缘至少15米;必须始终由19岁或以上成年人看管;在火完全熄灭前,现场须备有可用水管和铁锹;在不安全或有风的情况下不得生火。

随着居民准备秋季焚烧季和相关活动,市府提醒公众遵守露天焚烧规定。未获许可不得燃放烟花,计划进行二级或三级露天焚烧的居民须取得有效许可证。露天焚烧仅可在指定区域及指定时段进行:秋季焚烧季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春季焚烧季为4月15日至5月15日。

焚烧许可证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发售,每份75加元,可在MapleRidge.ca/Burning网上购买,或前往市政厅Revenue Services柜台购买,地址为11995 Haney Place。后院焚烧只限于市内允许焚烧区域的物业、获批准的焚烧季内,并须在天气、空气质量和火险状况允许时进行。许可证不可退款;如情况变得不安全或发布禁火令,许可证可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被撤销。

枫树岭禁止销售烟花和爆竹,未经许可不得燃放。市府称,烟花会对社区、宠物和野生动物构成严重风险和安全隐患。违规者可被罚款500至1000加元,并须交出烟花。

如需申请特别活动烟花许可证,可电邮Fire@MapleRidge.ca或致电604-463-5880联系市消防部门。举报燃放或爆炸烟花,可电邮fire@mapleridge.ca或致电604-463-5880联系枫树岭消防救援服务部门,或电邮bylaws@mapleridge.ca或致电604-467-7305联系附例、牌照与社区安全部门。详情见MapleRidge.ca/Fireworks。

阅读原始来源 · City of Maple 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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