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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林租客就21,600元迁出赔偿提诉被驳回
高贵林前租客因房东女儿未入住而索赔21,600元,卑诗省最高法院认定租务仲裁程序公平,驳回其司法复核申请。

卑诗省最高法院驳回高贵林前租客Mozghan Bahadori Nia的司法复核申请。她因房东以女儿入住为由终止租约、但女儿最终没有住进单位,要求获得21,600元赔偿。Terence Schultes法官在8月4日裁决中认定,租务处(RTB)最终支持前房东Kian Bahaie的听证程序并未剥夺她的程序公平。
Bahadori Nia自2014年起租住该单位。2019年8月,Bahaie发出两个月终止租约通知,称女儿将搬入;双方均不争议她最终没有真正入住。当时法律规定,房东或近亲属若真诚打算入住可终止租约;若目的未实现,除非能证明存在特殊情形,前租客可获相当于12个月租金的赔偿。2020年7月第一次RTB听证曾判她获赔12个月租金,但法院同年11月因仲裁员未考虑特殊情形而推翻决定,并发还重审。
重审中,Bahadori Nia称房东并非真想让女儿入住,而是打算卖房;她说房东2019年3月曾要求她为夏末离开作准备,搬走后其姓名仍留在大楼门铃上,电话仍转接至手机。Bahaie则称女儿原想缩短前往SFU的通勤时间;租客2019年11月1日迁出后,他发现单位损坏严重,修复至2020年3月才完成。女儿曾每周到单位两三次学习,但因状况和装修未在那里过夜;疫情期间物料、工人和分层物业批准新地板均导致延误,待2020年2月获批时大学已转为网上授课,女儿也担心大楼内感染风险。
RTB仲裁员接受房东证词,认为女儿到单位学习及房东为她维修,已实现迁出所述目的;即使未实现,疫情亦构成免除21,600元责任的特殊情形。Bahadori Nia指称自己未获充分交叉询问机会、仲裁员未清楚区分证词和结案陈词,又不准其引用其他住户说未见有人入住的陈述,且其迁出时单位状况照片疑未载入材料。Schultes认为RTB听证应有高度程序公平,但因首日没有记录,无法判断仲裁员最初如何说明提问权;整体而言,她已有足够机会质疑房东说法。法官虽指出单位在她搬出六个月内挂牌出售,且“学习是否属住宅用途”可商榷,但这些认定未被以明显不合理为由挑战,而疫情的独立理由足以支持结果。法院同时认为照片遗漏不足以令程序不公,遂驳回申请并判她支付房东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