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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O认定温哥华警员撞击皮卡的决定“存疑”,但不属犯罪
IIO称,警员在2024年10月拦截一辆被报失皮卡时的撞击决定可能涉及行为或培训问题,但不建议提出刑事指控。

卑诗省独立调查办公室(IIO)首席文职主任Jessica Berglund周四发布报告,审视温哥华警察局一名警员在2024年10月8日使用警用SUV撞击一辆皮卡车的事件。报告认为,该警员的决定“存疑”,可能涉及行为或培训问题,但不构成刑事事项,因此未建议提出指控。
事发当晚约10时15分,温哥华警察局警员在一条支路发现一辆停放的Ford F-350皮卡,认为情况可疑。查询数据库后,警员发现该车被报失窃,随后在车辆离开时跟随。约10分钟后,车辆沿Renfrew Street向北行驶并右转进入Hastings Street、靠近PNE一带。目击警员称,皮卡通常以正常速度行驶,并未危险驾驶;但一名警员称看见车辆在支路闯过停车标志。
一名督导警员批准使用“box and pin”战术,即在交通中以警车包围目标车辆,并在其静止或接近静止时从前后顶住车辆,防止其再次驶离。涉事警员当时正驶近Hastings Street路口,他喊出“takedown, takedown”后穿过路口,以SUV撞击皮卡右后方,使其旋转180度;撞击令警车一个车轮部分脱落。另有四辆警车随后封住皮卡去路。
报告称,驾驶者继续轰油门,试图从警车围困中脱身。警员向其发射豆袋弹,并部署警犬,最终将其拘捕。该人因警犬咬伤和豆袋弹造成的伤势被送院治疗,伤势符合《警察法》对严重伤害的定义。
Berglund认定,警员拘捕时使用武力属合理且正当,指出驾驶者在碰撞后本可投降,而其试图强行冲出警车包围导致警员进一步使用武力。不过,报告称,涉事警员在该地点及以该方式撞击皮卡是否符合温哥华警察局政策值得商榷;该政策规定,只有在“最紧急的情况下”才可撞击嫌疑车辆。
报告指出,皮卡转入Hastings Street后速度相对较慢,涉事警员看见机会,瞬间决定撞击。撞击本身虽严重损坏警车,但未使附近民众、驾驶者或其他人受伤。报告还称,警方对一宗涉嫌财产犯罪、即皮卡失窃案的应对规模很大,使用武力的选择也存疑。涉事警员没有向IIO说明其行动,且报告未说明IIO是否已将案件转介至卑诗省警察投诉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