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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市议会将研究电子烟店与学校、托儿所之间的缓冲距离
市议会要求工作人员研究是否应参照酒类零售店和大麻零售商的规定,为电子烟店设立缓冲区。

列治文市议会周一晚要求工作人员研究,电子烟店是否应与学校及儿童经常到访的其他地点保持缓冲距离,相关规定可参照酒类零售店或大麻零售商。此举并不意味着现行政策已经改变。
市长候选人Henry Yao提出关注,原因是一家电子烟店似乎正迁至其子女就读托儿所的隔壁。位于3号路的Seedlings Early Child Development Hub为从新生儿至7年级的儿童提供照护服务。Yao表示,他并非要求禁止电子烟店或惩罚经营者,而是希望市府制定政策和附例,在托儿及青少年服务场所与受年龄限制的商业活动之间维持合理距离。截至周二,他在Change.org发起的请愿已有366名支持者。
卑诗省购买电子烟产品的法定年龄为19岁。列治文现行政策规定,酒类零售店须与学校和公园保持500米距离;该市则不允许独立大麻零售店营业。大温哥华地区各地规定并不一致:新西敏限制新电子烟店的营业执照;西温哥华禁止任何分区经营受年龄限制的电子烟零售业务;枫树岭禁止所有分区的电子烟零售,兰里镇禁止所有分区经营受年龄限制的电子烟零售业务;高贵林港要求销售电子烟产品或烟液的场所相距至少2.5公里。市议员Carol Day说,鉴于电子烟产品受年龄限制,市府应在附例中明确规定,值得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