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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里车祸受害者获判近64.6万加元赔偿
卑诗省最高法院裁定,Mohammed Faizal因2015年迎面碰撞受伤获赔645,934加元;涉事驾驶员事后未通过路边筛查测试,并被立即禁止驾车。

2015年3月29日,44岁的Mohammed Faizal在素里Fraser Highway与140 Street附近遭遇迎面碰撞。他当时乘坐朋友驾驶的Ford小型客货车,正准备去一家足球用品店;由Bowes驾驶、Franks所有的2002年Volkswagen Jetta驶入对向车道,与小客货车相撞。碰撞后,Bowes在路边筛查设备测试中未通过,并被立即禁止驾车。
Faizal被救护车送往Surrey Memorial Hospital,当天出院。几天后,他告诉法庭,自己颈部、下背部和左腿疼痛,于是去看家庭医生。医生为他开了止痛药,并建议接受物理治疗。
法官William Veenstra在温哥华作出的判决理由中记载,原告认为其整体预后不佳,持续有左髋和下背部疼痛,并因此在功能方面受限;原告还称,车祸造成了永久性的身体、心理和功能障碍。判决列出的被告为Mathew Bowes、Danielle Christine Franks、Maria Reyes、Ricardo Reyes、Amanjit Singh和Affinity Systems Limited;卑诗省保险公司(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作为第三方列入诉讼。判决理由见:https://www.bccourts.ca/jdb-txt/sc/26/19/2026BCSC1953.htm
Veenstra判给Faizal非经济损失赔偿180,000加元、过去收入能力损失赔偿240,000加元、未来收入能力损失赔偿175,000加元,以及未来护理费用50,934加元,合计645,934加元。
法官总结说,Faizal的自我价值感和生活乐趣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作为家庭供养者、雇用多名司机的雇主,以及斐济足球社区领袖的角色。法官还认定,Faizal虽时有变化,但其抑郁困扰显然也由这起车祸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