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资讯
安大略省上诉裁决或影响加拿大各地拆除市政自行车道争议
安大略省上诉法院推翻下级法院裁决,为省府拆除多伦多隔离自行车道扫除障碍,并强调自行车道政策应由民选政府决定。

安大略省最高级别的省级法院上周一致裁定,推翻下级法院此前对福特省府的限制,为拆除多伦多Bloor Street、University Avenue和Yonge Street隔离自行车道扫除重大法律障碍。争议源于2024年11月通过的《减少拥堵、节省时间法案》,该法授权安大略省交通厅长Prabmeet Sarkaria拆除这些由市政府建设的车道。上诉法院认定,《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并未要求政府兴建或维持自行车道,法院也不能仅因专家认为政策无效或会降低道路安全而废止交通立法。
倡议组织Cycle Toronto及两名骑车人士曾依据《宪章》第7条提起挑战。2025年7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Paul Schabas支持原告,认为拆除骑车人与机动车之间的物理隔离会提高碰撞、受伤和死亡风险;他亦接受把自行车道恢复为机动车道未必缓解拥堵、甚至可能加剧拥堵的证据,因此裁定法案具有任意性,且对骑车人的安全后果与可能节省的通行时间相比严重失衡,属违宪。
上诉法院三名法官则认为,民选立法机关可撤回前任政府推出、但并非宪法所要求的政策;加拿大市政府在法律和政治上也受省政府管辖。裁决强调,是否建设或拆除自行车道、政策是否明智,应由政治程序决定,而非由法院判断。法院认为,增加机动车道在一定时期内可能有助减轻拥堵,已足以构成合理关联,省府无须证明措施在中长期仍然有效。对于“诱导需求”理论,法院没有否定其可能性,但认为它只是对未来交通状况的预测,不能据此证明法案缺乏理性基础。
上诉法院同时认为,下级法院衡量政策伤害与目的时采用的门槛过低;即使拆除车道会增加骑车风险,也未达到法律所称“严重不成比例”的极高标准。法院批评下级裁决过度关注福特和厅长的公开言论、内部建议及反对意见,并重申司法审查只处理合宪性,政策责任属于经选举产生的政府。Cycle Toronto和两名原告仍可申请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双方也有21日就诉讼费用提交意见。阿尔伯塔省交通厅长Devin Dreeshen表示,省府正拟定有关自行车道的立法,将研究这项裁决;安大略省案例对阿尔伯塔省法院并无约束力,但可供参考,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则适用于全国。